水泥标准养护箱试件的养护方法:
2.1 试件成型后应立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盖表面。
2.2 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,应在温度为20±5℃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,然后编号、拆模。拆模后应放入温度为20±2℃,相对湿度为95%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,供应商我厂或在温度为20±2℃的不流动的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养护。标准养护室内的试件应放在支架上,彼此间隔10~20mm,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,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。
2.3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,拆模后,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。
2.4 标准养护龄期为28d(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)。
水泥标准养护箱价格试验记录
3.1 试件制作和养护的试验记录内容应符合GB/T 50081—2002第1.0.3条第2款的规定。
水泥标准养护箱价格试件养护
(1)试件制作后应在20±5℃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(24h±2h),当气温较低时,可适当延长时间,但不应超过两昼夜,然后我厂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。试件拆模后,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天,然后进行试压。
(2)标准养护的条件是:
a 水泥混合砂浆应为:温度(20±3)℃,相对湿度(60~80)%。
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:温度(20±3)℃,相对湿度90%以上。
c 养护期间,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。
(3)当无标准养护条件时,可采用自然养护。
a 水泥混合砂浆应在正温度、相对湿度为(60~80)%的条件下(如养护箱中或不通风的室内)养护。
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在正温度并保持试块表面湿润的状态下(如湿砂堆中)养护。
c 养护期间须作好温度记录。在有争议时,以标准养护为准。